乌海市科技局
关于征集2024年乌海市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区工信和科技局,乌海市各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推进科技“突围”工程,集中资源力量推进科技创新。现组织征集2024年乌海市科技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原则上为在乌海市注册满1年(2023年8月27日以前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诚信状况良好。
2.鼓励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牵头单位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各合作方单位公章。
3.项目申报单位存在银行账户冻结、经营异常、破产、注销等情况的,不得申报。
4.申报单位以科技项目形式组织申报。自主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项目可下设子课题,子课题数量不超过3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
5.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研发目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6.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不超过3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企业牵头申报的,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资金配套能力,其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1:1,申报时须提供近2年(2022年、2023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并签署企业资金匹配承诺书,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年龄要求。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限项要求。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科技行政部门项目(在研)2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3.申报限制。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截至2024年9月14日18:00时,各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部门审核推荐至乌海市科技局。
二、申报方向
本批次科技项目聚焦亟待解决的技术需求和亟需突破的科技瓶颈,以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的结果为导向。
(一)工业领域:
支持“现代煤化工、硅基新材料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精细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现代能源、可降解材料5个超百亿级产业链群”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
(二)社会领域:
1.围绕生态环保、水资源高效利用、碳达峰碳中和、平安建设等领域,推动引领绿色低碳发展。
2.支持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学科科研能力建设。
(三)农业领域:
支持农业领域特色优势种植、养殖等科技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采取书面材料形式申报
项目牵头单位填写《2024年乌海市科技项目申报书》(附件)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PDF件,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申请,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推荐函”形式推荐至乌海市科技局。
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18:00时。申报单位属乌海市有关委办局及部门管理的,由其主管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属地方管理的,由各区工信和科技局审核推荐。在乌海市纳税的中央企业分公司、无主管部门的其他乌海市单位,由单位内部审核后直接推荐。逾期推荐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电话(除法定节假日外)详见下表。
序号 | 咨询类别 | 咨询部门 | 联系人 | 电话 |
1 | 业务咨询 | 市科技局 高新科 | 苏布道 | 8991972 |
市科技局 农社科 | 全美丽 | 8991973 | ||
2 | 组织推荐 | 市科技局 规划科 | 徐宗伟 | 8991971 |
3 | 项目资金 预算咨询 | 市科技局 规划科 | 徐宗伟 | 8991971 |
4 | 科研诚信 咨询 | 市科技局 规划科 | 王伯琛 | 8991971 |
5 | 归口管理部门 | 海勃湾区工信和科技局 | 李佳宁 | 2052396 |
乌达区工信和科技局 | 贺文涛 | 3666506 | ||
海南区工信和科技局 | 郑秀妮 | 4021208 |
附件:2024年乌海市科技项目申报书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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