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自治区科技厅现征集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请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中央驻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含)前注册,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
2.强化平台、人才、项目一体化布局,鼓励申报单位依托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创新人才及团队申报项目。
3.鼓励企业牵头申报项目,支持其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一体化创新,推动先进技术、科技成果在本地区、本行业落地;支持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市场、产业需求为导向,与企业开展实质性创新合作。
4.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单位原则上应是项目任务主要完成单位,鼓励创新主体与区内外单位联合申报,探索创新合作新机制、新模式。
5.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6.对自2018年以来在自治区科技厅立项,截至2023年底已到执行期,而未按要求结项(包括验收通过、结题、终止)的项目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申报项目。
7.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项目,需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2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8.申报单位需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劳务性报酬及社会保险补助等可按照有关规定支出。
(二)申报项目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课题数量不超过3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
2.联合申报时须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在相关协议上签字确认,须加盖各合作方单位公章并明确签订时间。
3.申报单位自主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4.申报项目重点突出技术攻关和应用研发,技术攻关方面应聚焦解决制约地区和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开展前沿性、引领性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应用研发方面应聚焦适用性好、创新性强、成熟度高、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的重点科技成果,重点支持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的科研项目。
5.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及应用。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研发目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6.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申报通知陆续发布),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7.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含),项目申请的执行期不超过3年(含);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项目,应具备资金配套能力,须提供不低于财政资金1:1的配套资金承诺书。
8.申报单位提出的科研任务与申请科研经费相匹配,单个项目无需覆盖研究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并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9.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在签订任务书前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1月7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两院院士除外)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2.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3.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2项在研及以上的,不得申报(自然科学基金、揭榜挂帅、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科技领军等项目负责人不在限项范围内);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鼓励有能力青年科技人员、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5.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
(四)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
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二、申报流程
通过“蒙科聚平台”(网址http://www.mengkeju.com)网上填报,其他方式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可注册登录后在系统内下载)。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8:00至2024年12月30日16:00,申报截至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项目申报需使用电子印章,请在申报截至前办理好电子印章(建议提前7天以上,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官网:http://ws.nmgca.com:8880)办理。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25年1月7日16:00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和系统生成的推荐项目清单(盖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
三、申报咨询
(一)业务咨询、网上申报
1.高新技术与平台建设科 苏布道 0473-8991972
2.农社与基础研究科 王怡泽 0473-8991973
(二)预算编制、组织推荐、科研诚信
3.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徐宗伟 王伯琛0473-8991971
(三)电子印章办理
4.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0471-96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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