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区工信和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申报科技项目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向上争取科技计划资金支持,现公开征集科技计划储备项目,要求如下:
一、储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自治区及我市重点产业支持领域。
(二)属本地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前景好,技术集成度高,产业带动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对壮大本地区经济具有显著推动作用。
(三)征集的储备项目分为四类,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重大专项:(1)现代农牧业、生物技术、民族医药、生态环境、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研究开发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应具备核心知识产权(专利)、研究团队和研究基础;(2)国家级创新基地平台建设。
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1)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2)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3)为科技创新提供条件和服务的平台载体和环境建设等科技活动。
3.成果转化类项目:(1)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对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成熟、填补全市产业空白的科技成果;(3)科技成果创新性强,技术成熟度高,具备开展中试或产业化开发的条件。
4.科技合作项目:(1)须有一个或以上明确的市外合作机构,且有相应的经费或技术投入;(2)双方须签订联合申报项目协议,明确各方研究内容、分工、研发投入、资金分配、研究成果归属等主要内容;(3)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合作单位及合作方负责人在所研究领域具备比较明显的科研优势。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并具备实施项目的科研条件(人员、设备、技术等)和经费筹措能力。项目合作或参与单位要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相应研发经费投入能力。
(二)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乌海市境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三、其他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各类别储备项目,经形式审查合格,将纳入乌海市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库,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承担单位要择优选择科技计划储备项目类别(附件1、2、3、4),并认真填写,重点突出,不得超出字数限制。
(三)各区工信和科技局要对上报的储备项目进行初审,对项目内容真实性、承担单位主体资质合规性负责,同时填写“乌海市科技计划储备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各项目信息表及汇总表务必于3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科技局政策规划科,电子版发送至whskjjfzjhk@163.com邮箱。
四、联系人
1.项目咨询联系人
徐宗伟 政策规划科
联系电话:0473-3998551
2.业务指导联系人
(1)农业社会领域
联系人:张丽清 农社科科长
联系电话:0473-3998562
(2)高新技术领域
联系人:徐伟华 高新科科长
联系电话:0473-3998561
(3)成果转化和科技合作领域
联系人:黄宝龙 成果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0473-3998563
附件:1.乌海市科技重大专项储备项目信息表
2.乌海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储备项目信息表
3.乌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储备项目信息表
4.乌海市科技合作储备项目信息表
5.乌海市科技计划储备项目汇总表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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