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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关于发布2024年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技术榜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2日 作者:高新技术科 来源:乌海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三区工信和科技局:
为加快实施“科技突围”工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落实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实施办法》,市科技局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现发布技术榜单,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
1.牵头揭榜单位应为乌海市内注册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应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须在申报时提供附件)。
2.凡是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牵头企业应联合相关科研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创新联合体原则上由自治区注册、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牵头组建,须联合区内外相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有效后组织申报(备案创新联合体须通过蒙科聚平台注册后申请)。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应处于行业领军或骨干地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在合作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相关机构可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
3.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与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组建协议或成立独立运营实体推进实施。牵头单位应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并配备必要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揭榜挂帅”项目财政科技资金采取前资助+后补助方式,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研发总投入的30%”要求,揭榜方自行合理安排经费,鼓励揭榜方自筹资金配套实施。
5.揭榜项目中期考核和验收评价采取行业部门满意评测度和专家测评等方式开展。
6.其他要求详见榜单(附件1)。
二、揭榜流程
1.揭榜申报。有揭榜意向单位按照榜单要求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揭榜。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7月3日前填写《乌海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并将签字扫描件及电子版发至skjgxjsk@163.com。
2.评审推荐。申报截止后乌海市科技局会同发榜方共同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实施方案可行性、发榜方满意度等进行充分评审论证,遴选合适的揭榜方。
3.组织对接。根据遴选结果乌海市科技局组织发榜方与揭榜方对接洽谈,双方拟定揭榜协议(或技术合同)。
4.揭榜公告。乌海市科技局审查揭榜协议,并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发榜方、揭榜方正式签订揭榜协议(或技术合同),并与乌海市科技局签订任务书,发布揭榜公告。
5.资金保障。技术攻关类揭榜挂帅项目资金按照协议落实,以发榜方提供为主,乌海市财政科技资金按程序给予发榜方后补助。
三、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电话:
高新与平台建设科  0473-8991972
2.政策咨询电话:
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0473-8991971
          
              乌海市科技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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