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乌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选派农牧业领域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5日 作者:科技局农社科 来源:农社科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派农牧业领域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目的及原则

  围绕乌海市乡村振兴战略需求,聚焦各区农业企业、村镇、种养殖户实际问题,精准匹配专业人才下沉一线,解决基层技术难题,助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构建“科技+产业+人才”协同发展模式,通过科技人才推动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特派员服务周期原则上为1年,可动态调整并建立长期帮扶机制。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党的农村牧区工作方针政策,有社会责任感,热爱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具有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农牧民致富的愿望,自愿到基层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从事农牧业技术服务、研发、推广相关工作2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专业能力突出,具备解决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态治理等方面实际问题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星创天地、农村合作社、农牧民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家庭农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等人员(公务员、参公身份不列为推荐对象)。

  三、选派推荐程序

  1.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市直科技特派员选派推荐工作,组织填写《乌海市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汇总表》《乌海市科技特派员推荐登记表》,并出具推荐函。

  2.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选派推荐本辖区内科技特派员。对所属辖区的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情况选派推荐科技特派员,组织填写《乌海市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汇总表》《乌海市科技特派员推荐登记表》,并出具推荐函。

  四、管理和考核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科技局负责对市本级科技特派员进行管理与考核工作,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特派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2.各区可自行制定科技特派员考核方案,对于工作成效显著、服务单位很满意的科技特派员,评定为“优秀”等次;对于工作成效明显、服务单位满意的,评定为“合格”等次;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服务质量不高、服务单位不满意的科技特派员可评定为“不合格”。对评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科技特派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科技特派员进行调整。

  五、相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梳理科技需求情况,把好选派推荐关,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列为选派推荐对象。

  2.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和服务单位要为科技特派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

  3.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乌海市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汇总表》《乌海市科技特派员推荐登记表》、推荐函,盖章扫描后电子版提交至市科技局农社与基础研究科指定邮箱。

  联 系 人: 全美丽   刘淳  

  联系电话:8991973

  电子邮箱:whskjjnsk@163.com

     

          

  附件1乌海市科技特派员推荐登记表.docx

  附件2乌海市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汇总表.docx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