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工信和科技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奖励资金的有关通知》(内科高字〔2025〕23号),将对2024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1)予以科研经费奖励支持。为尽快下达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程序
2024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级项目库(企业)操作手册》(见附件2)要求,进行登录、申报。
二、资金使用要求
1.资金用途。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开展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2.企业职责。承担单位是专项资金、具体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负责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等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加强资金规范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资金用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单位研发投入统计归集,及时按规定办理财务结账手续。配合做好财务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依法据实组织编制项目申报书,并按照项目批复预算和相关管理制度使用资金。
请三区工信和科技局务必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于4月26日前完成申报。
联系人:宋雨芬
联系电话:0473-8991972
乌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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