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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8日 作者:高新技术科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三区工信和科技局、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内蒙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我局已将《关于举办 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三区科技、高新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
    联系人电话:高新科  3998561

                                                         乌海市科技局  

                                                                                                                                         2020714日    

   

关于举办第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内蒙古赛区)的通知

    各盟市(含和林格尔新区、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内蒙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0137号)精神,我厅将组织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并制定了《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方案》(见附件)。

    请你们积极与各类媒体合作,增强大赛宣传力度和广度,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比赛,为参赛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并形成对参赛企业的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附件: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方案

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内蒙古赛区方案

一、大赛主题

科技创新,成就大业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协办单位:各盟市科技局

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负责大赛的执行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赛事评选专家组:技术专家、创投专家、创业企业家、金融机构专家。

三、参赛条件

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分别进行比赛,具体条件为: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011日(含)以后。

5.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1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12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在内蒙古赛区优胜的成长组企业,推荐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时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和不参加国家行业总决赛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7.在第五、六、七、八届大赛内蒙古赛区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大赛流程

(一)报名参赛

1.线上报名: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线上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且通过大赛官网线上报名方可参加国家行业总决赛

2.线下报名: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线下填写《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资料填写表见附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组委会邮箱nmghjzx0471@sina.com邮件主题名称标识为“XX企业+第九届创新创业大赛报名

大赛官网注册截止时间:2020724

大赛官网报名截止时间:2020731

线下报名截止时间:2020815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0818

(二)初赛

采用“10+10”模式(即参赛项目路演10分钟,答辩10分钟),评委现场评分。每个组别分别产生前36名企业进入决赛。

(三)复赛

采用“10+10”模式进行现场路演答辩,评委现场评分。每个组别分别产生前18名企业进入决赛。

(四)决赛

采用“8+7”模式进行现场路演答辩,评委现场评分。根据比赛成绩,确定7~11名为优秀奖,前6名企业进入总决赛。

(五)电视总决赛暨颁奖典礼

进行现场路演答辩,评委现场评分。每个组别分别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举行颁奖典礼。

(六)尽职调查、入围企业推荐国赛

1.按照全国大赛名额分配情况,结合内蒙古赛区比赛成绩产生拟入围企业名单;

2.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投资机构对拟入围企业开展尽职调查,逐一形成尽职调查报告。不接受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入围全国总决赛;

3.自治区科技厅推荐入围全国总决赛企业名单;

4.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官网上公示入围全国总决赛企业名单,通过公示的企业方可参加全国总决赛,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大赛评选规则

本次大赛参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制定的评审规则和标准。

六、奖项设置和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1.成长企业组、初创企业组分别设置:

一等奖1名,3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二等奖2名,各2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三等奖3名,各1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优秀奖5名,各5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二)支持政策。

大赛优秀参赛企业,除了可以获得地方政府和机构给予的配套政策支持外,自治区大赛组委会还将对优秀获奖企业给予以下支持:

1.优先向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推荐,协助争取股权投资;

2.给予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项目路演等方面的免费培训;

3.给予现代管理、人才培育、规范治理、发展规划设计等方面的免费辅导培训;

4.给予股改、并购和上市等方面的免费辅导培训和孵化服务;

5.优秀企业优先推荐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七、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1.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韩宏宇、刘伟   0471-6280161

2.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李艳丽   0471-632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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