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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出台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5日 作者:科技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我区下一步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相关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初中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在2021年春季学期使用。到2023年初中毕业生中考时三科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高中一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2025年高中毕业生高考时,三科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配齐配强师资,提升教学能力,完善教材保障,推进学段衔接,开展教学研究。

据悉,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在3年时间内实现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全覆盖。2019年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教育部教材局印发《中小学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推进实施方案》,提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部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到2025年实现全国中小学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全覆盖。2019年,我区普通中小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实现了三科统编教材全覆盖。2020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已开始使用《语文》统编教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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