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培育科技型领军企业,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对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市科技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内科高字〔2022〕57号》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我市企业进行申报,成功推动10家企业开展申报,分别为海勃湾区2家,海南区5家,乌达区3家。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继续加大政策引导,鼓励企业不断提高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争做在科技领域的排头兵,发挥领军企业不断引领产业科技创新突破与跃升的示范作用,带动培育更多科技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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