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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 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 作者:高新技术科 来源:乌海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三区工信和科技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做好 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三区工信和科技局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登录平台进行申报。参评企业访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二、请区工信和科技局鼓励企业尽早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及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优惠(《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三、三区工信和科技局要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各类投诉举报和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及时提请市科学技术局报自治区科技厅进行处理。

联系人:朱仁强    

电  话:0473-8991972   

                        202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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