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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 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0日 作者:高新技术科 来源:高新科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办法》(国科发政〔2017J 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 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14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 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要求,为做好自治区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

(网址: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基 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帐号继续有效)、提交《科 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0 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 止日期为20201020日。

二、 2019年已入库企业应在3月底前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仍符合条件的,由自治区科 技厅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 已入库企业确认不符合条件的,撤销登记编号,并在服务平台进行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联系人: 李江波 王宸 

联系电话:399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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