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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9日 作者:农社科 来源: 浏览次数:

内科发农字〔2018〕15号

 

关于发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及科技部《关于科技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的通知》等精神,动员科技人员服务于脱贫攻坚,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加速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村牧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16〕183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统筹、支持和引导全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科技厅制定了《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指引》(见附件1),现予发布。

请各盟市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指引》要求,推荐一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进行备案。请于2018年12月12日前将推荐备案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至内蒙古农村与社会发展中心(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88号内蒙古电子研究所B座4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mgnczx@163.com。 

 

联 系 人:内蒙古农村与社会发展中心  张建中  

联系电话:13009521639 

联 系 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魏  宝 

联系电话:0471-6592053

 

附件:1.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指引
        2.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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