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政策解读:乌海市本级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757/2025-03317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无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政策解读:乌海市本级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
成文日期: | 2024-09-13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09-13 16:51:3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建立财政科技资金投入、风险防范机制,实现乌海市科技项目高效、科学、规范和公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最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23〕11号)以及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厅、财政厅等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制定《乌海市本级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资金管理过程包括指南发布、项目申报、专家评审、任务书签订、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科技监督、项目验收、成果汇交等基本程序。科技资金的安排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预算管理及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科技资金采取项目法进行分配,一般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遴选承担单位。科技资金拨付综合采用事前资助、事后补助和其他支持方式。
乌海市科技局主要职责是:(一)加强科技项目库建设管理;(二)组织开展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配合乌海市财政局下达科技资金;(三)对项目实施重大事项进行审批,对确需收回的科技资金,配合乌海市财政局收回;(四)负责对科技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不力的加强督导,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责成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暂停项目实施;(五)设立科技资金绩效目标,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六)按照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乌海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一)配合乌海市科技局加强科技项目库建设;(二)负责科技资金年度预算编制;(三)审核乌海市科技局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会同乌海市科技局下达科技资金;(四)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组织对科技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及时收回经乌海市科技局确认需要收回的资金;(六)按照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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