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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3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安排

 

 2009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国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监督制约为目标,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显著成果。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一年来,我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完成年度工作安排,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百姓知情权得到维护,领导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今年6月,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市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市政府及时补充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完善了《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乌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乌海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乌海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人和事严肃处理,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运作。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中,对政务公开的公示情况(内容、形式、措施)、执行情况(社会效果、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兑现奖惩。各区、各部门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配套制度,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展。

 (二)结合实际,规范运作。

公开范围到位。一是抓好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群众参与政务工作范围,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信息,特别是利用市政府网站覆盖面大、便利、及时的特点公开政务活动,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二是抓好各区政府和市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监督保障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三是在公用企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以及水、气、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单位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内容到位。根据要求,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向社会进行公开,做到了职责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和原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标准和结果公开,廉政纪律、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同时,各部门、各单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进行细化,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公开实在、重点突出、解决问题、群众满意。市区两级政府坚持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通过会议、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主要的公开项目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主要指标及完成情况;当年为群众办实事的项目、目标时限、责任人、进度及完成情况;财政预决算及预算收支计划、进度完成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专项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计划、投资数额、资金来源、工程招投标、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干部提拔使用情况等。其中干部任用情况都要在政府网站、乌海日报和电视台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干部任用结果都要在政府网站和报纸上进行公布。此外,政府各部门还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察看,广泛征询意见、建议。

公开形式到位。为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我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自治区的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分级负责、由近及远的原则,在政务公开的基础上,统一要求,规范格式,明确分类,对本届政府履职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科学分类,并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界定了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目前,我市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46个责任部门和单位(包括三区人民政府、29个市府部门、11个驻市单位和3个公共企事业单位),今年全部按要求完成了《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各区、各部门均按要求开通了门户网站,并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召开的重要会议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单位代表列席,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经济社会重大决策事项和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为了便于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政府确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并充分利用电子触摸屏、公共阅览室、公开栏、网络、报纸、电视、便民手册等形式对社会进行公开。

宣传培训到位。为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配套措施,我市在市政府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对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普遍培训

 (三)突出重点,全面公开。

我市把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群众关注,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着力抓实抓好。一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实行招拍挂程序,全面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开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二是对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实现公开招投标率达100%,平均资金节约率5%。三是对政府采购实行公开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公务用车、办公设备、教学科研仪器、医药卫生设备及基础工程、服务类等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市监察局和财政局负责做好国有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监督工作,切实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四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录聘用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征兵,干部任用、民政低保、救灾款物发放等,都将有关标准、条件及结果等进行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不同程度存在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等现象。

   政务公开的内容既应包括行政事务办理的结果又包括行政行为的程序。但目前我市政务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个别单位仅是将一些行政程序编印成册供政务信息使用者在现场查阅,或仅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在公开内容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抽象、过时等现象,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

(二)政务公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

   个别单位政务公开手段仅限于公告栏、公告手册等公开形式,致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政务信息的渠道不畅,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三)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

   目前,我市各单位不断探索寻求合适的方式和途径来公开政务信息,一些窗口单位如规划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具备了较成熟的制度规范,能够通过网上公开方式方便群众查询、监督。有些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停留在简单工作程序、办事规则等方面的公开,部门之间发展存在差距。

三、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

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为“一把手”工程,由各区、各部门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健全工作机构,强化人员责任,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配套措施,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将政务公开工作同部门行业纠风工作结合起来,纳入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将市政府工作机构、政府规章、重点工作、重要会议的内容、工作规则、规范性文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人事任免等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主要内容进行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二是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使各部门、各单位能够按制度要求规范、按工作流程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 贴近群众。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搭建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行政权利运行过程公开拓展,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四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与业务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

    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办督查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

 (四)进一步扩大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度。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集中时间进行联合宣传,将政府所致力于的工作和改进的方向告知群众,让群众积极参与,鼓励群众在办事中提高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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