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 年度
发明专利费用资助项目的通知
三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 年度发明专利费用资助项目的通知》,现开始申报2017年度自治区发明专利费用资助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申请资助的项目必须是未享受过自治区科技厅费用资助且在国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向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提交并获得授权(注册)的发明(标准)专利;通过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具体要求
申请人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明专利费用资助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资助办法》)依申请资助类别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报送市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
自治区发明专利费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11月28日结束。
联系人:魏蓉
电 话:0473-3998569 0473-3998568 15904733575
邮 箱:1196789175@qq.com
地 址:乌海市滨河区学府街市行政中心A0318 A0316室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发明专利费用资助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发明专利费用资助项目申表
3、内蒙古自治区港澳台发明专利费用资助项目申请表
4、内蒙古自治区国外发明专利(PCT)授权资助申请表
乌海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发明专利费用资助办法.doc附件2.内蒙古发明专利费用资助项目申表.doc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港澳台发明专利费用资助项目申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