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处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宜;督促分管科室及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分管分管科室及单位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3、推进源头治理。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分管范围内的权力加强制约监督,发现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送市纪委;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单位的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教育管理。
4、严格检查督促。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及所属人员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经常对分管科室及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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