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第二批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757/2023-08932 | 发文字号: | 乌科发〔2023〕31号 | ||||||
发文机构: | 科技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第二批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7-24 15:20:26 | 废止日期: | 2023-12-31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
市直各有关部门、三区工信和科技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优化科技专家库建设,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3年各领域科技专家。具体事项通知要求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 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无学术不端、违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遵循业务委托要求的管理规定。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了解相关政策。
4.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入库专家专业条件
科技专家分为科技研究类、产业管理类、财务审计类、其他等4类专家,且每类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科技研究类专家。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科技研发,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博士可不受职称限制。
2.产业管理类专家。主要是国家和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各类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基地、高新技术企业、行业内大型企业等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新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
3.财务审计类专家。主要是熟悉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科研经费管理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人员。
4.其他专家。主要包括科技金融类专家和法学类专家,科技金融类专家指在金融、创业投资、科技保险、科技融资租赁等领域具有项目管理、金融、信贷、投资及决策风控管理的专业人员,在本专业、行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法学类专家指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法学专家;或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且正在执业,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律师。
二、专家申报
(一)用户注册
1.新用户注册。申请进入专家库人员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f.nmkjt.org.cn/zjk),按照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并正确选择所在工作单位,如在系统中未查到工作单位,说明所在单位尚未完成注册,请联系所在工作单位完成单位用户注册。
2.已有用户注册。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过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其他研究人员无需重新注册,需联系所在单位系统管理员重置密码后,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录。
(二)信息填报
1.专家登录系统后,首先选择“科技专家类别”,按照要求填写信息。
2.按照学科分类,每位专家最多可以选择3个学科方向,填写相关信息。
3.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到所在单位审核。
三、组织推荐
(一)审核要求
各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及征集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系统。
(二)组织推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直有关部门及其局属事业单位申报专家,由市直各机关推荐;区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由各区工信和科技局推荐。推荐函应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规划科。
四、征集时间
2023年专家征集实行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审核方式,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
联系人:徐宗伟 史琨 3998551
电子邮箱:whskjjzcghk@163.com
2023年7月24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