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757/2025-0652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6-20 00:00:00 公开日期: 2025-06-20 17:33:0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作者:科技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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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内科高字〔2025〕49号)要求,乌海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核心内容可解读为以下四个层面:

  一、 时间安排:批次清晰,自主选择

  全年设立三个申报批次,截止日期分别为7月7日、8月15日和9月16日。企业可根据自身准备情况,灵活选择最合适的批次提交申请,这为材料准备留出了充裕时间。

  二、 核心流程:三步走,线上线下结合

  认定程序可简化为一个清晰的“三步走”流程:

  自我评价:企业首要任务是依据国家《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严格对照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研发费用占比等八大条件进行自我评估,这是决定是否申报的前提。

  网上申报:通过指定的官方服务平台在线完成注册与申请书填写,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关键提示:已认定企业若发生名称变更,务必先办理变更手续再申报。

  材料提交与审查:企业需向辖区工信和科技局提交一式五份的电子光盘。审查分为两步:

  材料审查:由市科技局联合财政、税务部门,对材料的合规性与认定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核。

  实地检查: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企业是否正常存续经营。

  三、 材料准备:体系化、重证据

  申报材料是一个完整的证据链,需系统化准备,核心包括:

  身份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明。

  创新能力证明: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研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财务数据证明: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人员结构证明:科技人员名单及结构情况。

  重要提醒:材料需刻录光盘;涉密信息须作脱密处理;可选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部分证明。

  四、 关键环节:专项审计机构的选择

  专项审计报告是评审重点,对出具机构有严格要求:

  机构资质:成立三年以上,无不良记录;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占比不低于30%,月均职工20人以上。

  企业责任:企业应自主选择符合资质的机构,并确保申报数据与审计报告数据完全一致。

  风险提示: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将被公告,并取消三年内参与资格,因此企业选择机构需审慎。

  总结与建议:

  本次认定工作为企业提供了清晰的申报路径和严格的标准。建议意向企业首先完成客观的自我评价,然后按照“线上申报、线下提交、材料完备、数据一致”的原则,尽早启动准备工作,并特别注意财务数据的归集与专项审计机构的选择,以确保申报顺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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